行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而肇事车辆却是一辆“三无”三轮摩托车
正当家人为高额抢救费犯愁时
近日,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靖江网点
及时伸出了援手
为伤者垫付近10万元的抢救费
让伤者得到了及时救助
事情经过
日前,家住新桥镇的夏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莫家圩附近时,不幸被周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撞倒。夏某倒地受伤后,医院抢救。经诊断,夏某左髋臼粉碎性骨折、左髋关节脱位,且浑身多处骨折,伤情严重。
(图片来源网络)
交警部门调查后发现,周某驾驶的摩托车无号牌、未投保交强险,属于“三无”车辆,周某一时也拿不出抢救费用,也没有保险公司可以垫付。
正当夏某一家为高额抢救费用一筹莫展时,交警部门承办交警及时与道路救助基金靖江网点进行了沟通。靖江网点受理专员知情后,医院、交警部门联系,并迅速启动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同时协助受害者家属收集申请材料。经审核,最终,夏某获得近10万元的抢救费,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靖江网点受理专员介绍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或者肇事后逃逸的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来源:靖江网
▍编辑:白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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