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路上走啊,
磕磕碰碰少不了。
买了保险,除了求个心安,
更是随时随地给自己保障。
但如果撞到的是自己的熟人,
医院呢还是先报警喊保险公司呢?
江阴的周先生就因为做错了一步,
在保险理赔的时候遇到了麻烦...
事情是这样的事发当天晚上八点左右,周先生开着车在小区内左转,撞上了骑着自行车的小区保安,保安跌地受伤。发现撞了人后,周先生急忙下车查看,发现这位受伤的保安是自己认识的。
(网络图)
因为想着两个人是认识的,而且周先生觉得自己车速不快,这一下应该是撞得不严重,就没有立即报警,而且飒飒响把保安杨某送去就医,并垫付了一万块医药费。
初衷总是好的,但是令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撞还真不是小事。保安杨某左胫骨平台骨折,左小腿软组织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第二天,医院探望杨某的时候,才想起来要报警并且通知保险公司这件事。
令周先生没想到的是,因为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了一天,当时也没有报警确认现场,保险公司拒赔!
经过鉴定,事故造成杨某10级伤残,伤后误工期限天,护理期限60天,营养期限60天。雪上加霜的是,杨某起诉到江阴法院,要求周先生和其保险公司赔偿他各项损失近十万元。
江阴法院审理后,基于目医院的就诊病例等等,认定了这起事故的真实性。判定肇事司机周先生对该起事故的发生及后果担责80%,杨某自负20%。
个么大家最为关心的保险公司呢?它不是表达了拒赔吗?法官审理认为,交强险立法的目的是能够让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所以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周先生没有及时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能排除周先生存在醉驾等违法驾驶的可能性……基于公平性原则考虑,保险公司无需在第三者保险范围内赔偿。
总而言之,就是保安杨某的各项损失近十余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9万余元;超出部分由周先生赔付80%,杨某自负20%。现在呢前文说到周先生已经预先垫付了一万元,超出的赔偿部分杨某应该予以返还,这笔款项直接从保险公司理赔款里扣除。
要是周先生当时立刻报警,这场官司也就能避免了。最后,小编不得不给大家科普一下,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
好在这事有了个圆满的解决。最后,给撞倒人后医院的周先生点个吧!
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北京最好白癜风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