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政策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
Q: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有哪些?
A:糖尿病、高血压(2级、3级)、恶性肿瘤、慢性肝炎(甲肝除外)、脑卒中(含脑梗塞、脑出血以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呼吸衰竭、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风湿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帕金森病以及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MND)、特发性炎症性肌病(指多发性肌炎及皮肤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格林巴利)。Q: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是什么?
A:对患有慢性病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给予相应的保障。Q: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如何?
A:职工医保慢性病额度及报销比例Q: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如何申请?
A:申请人(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人员除外)提供相医院(含疾控中心)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医院盖章认可),前往本医院(精神病医院负责)指定医师处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申请表》。经医师鉴定通过后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医院医保窗口。
患有恶性肿瘤的参保人员,凭能够证明恶性肿瘤的出院记录原件、病理报告单原件、社会保障医院医保窗口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Q:哪些病种需要复查评估?
A:保障病种中的脑卒中(含脑梗塞、脑出血以及脑血管后遗症)、癫痫、支气管哮喘、肺结核(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这5个病种,申请通过一年后需要进行复评,到期前根据流程提交申请。若进行肝移植手术,术后应重新评估;风湿性心脏病若手术治疗,术后应重新评估。其余情况长期管理,不需复评。
Q: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如何使用?
A:(1)个人账户用完后,应继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直接刷卡结算(达到起付线后,个人仅需承担自理部分)。
(2)已办理异地安置并享受慢性病补贴的参保人员,医院门诊直接刷卡结算。
(3)从鉴定通过次日起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长期有效。
附件:职医院及责任医师名单
(▲滑动图片翻阅预览)
友情提醒:医院责任医师坐诊信息会随医师工作安排稍有变动,以医院导医台当日时间、地点为准。
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
Q: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有哪些?
A: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II、III期)。
Q: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是什么?
A:对患有慢性病种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费用给予相应的保障。Q: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如何?
A:居民医保慢性病额度及报销比例
特别提醒:医院、中医院、医院就诊不享受门诊补偿。
Q: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如何申请?
A:申请材料:(1)《江阴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表》;(2)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单(医院盖章认可)。
业务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科室填写申请表;(2)由专科主治及以上医院医务科盖章;(3)申请资料及申请表送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审核办理,即时生效。
Q: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如何使用?
A:(1)在本市居民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直接刷卡结算(个人仅需承担自理部分)。
(2)已办理异地安置并享受慢性病补贴的参保人员,医院门诊直接刷卡结算。
(3)从鉴定通过次日起按年度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长期有效。
注: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后续将对高血压及糖尿病(简称“两病”)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提升“两病”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具体请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jiangyinshizx.com/jysms/17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