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陈述来自家长:
年5月3日,对我家是一个无比黑暗的日子,灭顶之灾从天而降:在江阴市高级中学高二文强班上学的儿子突然身亡!此后在感觉昏天暗地的日子中,进行了后事处理,开始了和校方协商解决的过程。没有想到,致命的打击在延续。时至今日,已无法保持沉默,怀着巨大的悲痛向公众公布整个事件过程。
5月3日晚上8:47分我和老婆在家里客厅看电视,突然接到儿子班主任老师的QQ对话,说从下午第五节课(16:45开始)就没看到我儿子,问是否回家。随即我立即和班主任老师电话沟通。并立即要求老师通知学校安排人员全面查找,同时突然想起儿子和我多次聊到去学校钟楼看书学习的事,于是特别提醒要求校方去钟楼寻找。通话完毕,立即和老师从江阴市区分头赶去学校。我大约在21:15分左右赶到学校,老师稍晚也到。随即汇同其他老师一起展开寻找,此时老师和我们还觉得沈聪可能被困在什么地方。期间再次提到去钟楼,有老师说钟楼是上锁的。遂去图书馆等地寻找,未果。后我和老婆去宿舍看看,老师去东校区找。此时学生晚自修结束,陆续回宿舍。我在宿舍内询问同学,同学都说沈聪今天无异常,也不知去哪儿。遂返回楼下和班主任老师通话,老师寻找也没结果,和老师商量决定再去钟楼找找。班主任和另一老师先到钟楼,我和老婆随后赶到。看到儿子惨死在钟楼楼梯间地面。瞬间感觉天塌了下来。
随后,校方开始对外报警等联络,我也同时电话告知亲戚,亲戚陆续赶到学校。警方到校后,开始工作。对我们也做了询问笔录。期间,亲友群情激愤,和校方交涉,校方表示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警方和校方的劝说及承诺下,我们也考虑到要维持学校的安全安定。遂同意儿子遗体先送到花山殡仪馆冷库。天亮前,在场的大批亲戚在我们夫妻俩的劝说下陆续离去。我和老婆也在亲戚的护送下回到家,一进家门,和年迈的父母抱头痛哭!后面的事实证明,做一个善良通情达理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多么可笑,我们被校方愚弄了。
在家休息了约3个小时后,也就是5月4日上午,我们按警方在学校时的对我们说得安排来到申港派出所。下午警方给我们出了调查结论:排除他杀,高空坠落身亡。具体什么原因导致的坠落警方也无法完全确认。签了事故结论认定书及不闹事承诺书后,我们出于不忍让孩子遗体冰冻在殡仪馆的考虑,同时也听从警方对后事的处理建议相信学校,把孩子遗体带回家于5月6日办理了丧事。校方领导于5月5日上午上门探望并让我们放心处理后事,承诺一定会合情合理合法妥善协商解决。
5月9日开始,在申港司法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主持,在申港派出所领导参与公安局内保大队领导参与下,我们和校方代表及教育局代表开始了协商。万万没想到极大的打击和伤害再次实施到我们家属身上,三天的协商过程是如此残酷,校方与教育局把我们家属玩弄于股掌之间。前两天到最后都是表示要继续汇报请示明天再谈。三天整个过程校方完全回避谈事故责任,官话一套一套,口是心非,一方面表示非常痛心,一方面表示学校愿意出9万元补偿了事。三天都是这个结果。尤其第三天的协商最为恶劣,校方和教育局代表躲在另一会议室,不和家属直接面对。下午2点开始的协商,在家属的强烈抗议和要求下,直到晚上7点,副局长才露面表态,还是前两天的态度和结果:补偿9万了事。现场家属再也无法容忍,群情愤慨,一致谴责校方和教育局代表没有人性的结论和推脱责任的行为。在家属谴责整个过程中,司法中心,派出所,内保大队领导都保持了沉默。最后,副局长又表态,在9万的基础上可以增加3-5万了结,后又回到另一会议室。眼见协商无法继续,司法中心,派出所,内保大队领导规劝我们家属先回去,后续再商议一下如何处理这事情。
这里要简单说一下我们了解的事故原因和责任。警方的事故结论是高空坠落身亡。对于坠落原因,目前所有的信息来看是无法完全确认的,都只能是一种推测。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想搞清楚孩子到底是怎么掉下来的。从16:45开始老师就知道孩子没去上课,之后直到20:47分才通知家长。我不知道这4个小时校方在干吗?我的孩子又经历了什么。隔了4个小时才通知我,我去了学校才找到孩子,孩子成了遗体。对于钟楼的管理,当晚寻找过程中老师明确和我说是上锁的,事实是没锁。我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孩子在学校内惨死,校方居然可以回避责任?
以上就是我儿子沈聪在校坠楼身亡事件到目前为止的整个情况。句句濯泪,字字带血。我以性命作保所言之实,也可以承担言语不实之法律责任。
一个怀着巨大悲痛的父亲泣上
沈敏为
/5/13
阳光少年的陨落,在此次事件上家长的心痛、亲人的惋惜,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而此次事件背后的真相是家长和社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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