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5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要塞分局接到举报,称某公司在江阴市东外环路某门店内售卖的酒精和84消毒液,可能是“三无”商品。
接报后,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要塞分局十分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售卖84消毒液和外包装无任何标签标识的不明液体。84消毒液外包装标识有品名、执行标准、净重、厂名厂址等信息,不明液体据当事人陈述为消毒用的酒精,但其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及生产商、供应商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对不明液体实施扣押,并对当事人立案。
经查,当事人从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桶(每桶20升)84消毒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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