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人,这笔钱你领了吗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01

发放对象

第一类对象: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江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对象: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在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02

发放标准

第一类对象元/月;第二类对象元/月。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按月进行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03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江阴市民卡到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申领,或网上申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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